請先啟用javascript

最新消息Latest News

114年度最新法規資訊

NEWJun 01,2025

內政部消防署-最新法規資訊同步連結

發布時間 標題
114-06-01 修正災害防救法條文
114-06-01 核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相關規定
114-06-01 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五條之六第一項特定與臨時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114-06-01 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114-06-01 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114-06-01 訂定「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設置辦法」。
114-06-01 訂定「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規則」。
114-06-01 修正「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
114-05-28 修正「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第四點、第六點及第五點表九至表十二、表十四、表十六、附件四至附件六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114-05-28 修正 「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個人救災裝備器材經費協助執行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114-05-28 公告本部委託辦理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技術士複訓之專業機構名稱、訓練課程、時數、委託事項及技術士參加訓練應負擔之訓練費用等事項。
114-05-26 預告修正「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6條及第3條附表(預告終止日114年7月22日)
114-05-26 預告修正「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3條附表2(預告終止日114年7月21日)
114-05-20 修正「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防救災車輛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認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協勤救災車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認定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114-05-19 訂定「內政部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114-05-09 預告「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114年7月7日)
114-04-24 修正「消防人員常年訓練實施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114-04-22 預告修正「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
114-04-22 預告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
114-04-22 預告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
114-04-22 預告訂定「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規則」。
114-04-22 預告訂定「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設置辦法」。
114-04-22 預告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五條之六第一項特定與臨時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
114-03-31 預告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
114-03-31 預告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收費標準」。
114-03-27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站維運工作獎懲原則」第四點,並即日生效。
114-03-24 修正「內政消防署及所屬機構員工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114-03-20 修正「緊急照明燈認可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114-03-20 修正「潔淨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114-03-18 預告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
114-03-18 修正「內政部辦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作業注意事項」第一點、第二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辦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114-03-18 修正「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分配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錄取分配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114-03-12 修正 「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六點 、第十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114-03-10 修正 「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六點 、第十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114-03-10 訂定「內政部辦理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補助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114-03-07 修正「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成立消防救助隊指導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消防機關救助人員及師資資格培(複)訓實施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14-02-26 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第3條、第21條及第21條之1。
114-02-21 廢止「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114-02-17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114-01-21 預告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第3條、第21條、第21條之1條文。
114-01-10 公告財團法人防焰安全中心基金會為辦理防焰性能試驗作業之防焰性能試驗機構。
114-01-09 修正「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第一章、第九章、第十三章、第十七章、第十九章及第二十七章,並自即日生效。